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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项创新政策发布!合肥高新区打造科技金融示范区
1.加强绩效评价,对经过整合创新,提升覆盖面、向科创早期企业有实质性延伸的财政金融产品,给予金融机构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。 2.经审核备案的线上金融产品,按照双向约束的原则,给予风险补偿、政府担保、贴息等支持。对年度业务开展综合排名前5位的,给予金融机构、团队相应激励支持。 3.经高新区备案的科技信贷产品,可给予风险补偿、团队激励等专项政策支持。 4.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与担保公司加强合作,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加大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,经备案的产品,给予风险补偿、贴息等专项支持。 5.设立高新区信贷引导专项资金,通过风险补偿、产品增信、团队激励、基金配资等方式,实现风险共担、成果共享、协同创新,为科创企业增信用、分风险、降成本,破解科创融资“痛点”, 6.经认定的投贷(保)联动金融产品,给予金融机构风险补偿、贴息等专项支持;对试点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,根据实际成效给予30万元奖励,专项用于激励管理团队。 7.支持金融产品提质创新,经备案的产品,除给予风险补偿、贴息等专项支持外,每年对运作成效好的产品,给予每个产品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,专项用于激励业务团队。 8.鼓励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聚焦支持区内科创企业,每年对管理公司业务数量、支持成效等指标综合排名前5位的,给予管理公司每家不超过50万元团队激励。 9.建立金融超市产品考评机制,对金融机构在平台的参与度、成果率等指标考核前5名的,给予20万奖励,专项用于激励业务团队并给予后续资源倾斜,对排名靠后的产品,给予退出。 10.加强线下有效对接。每年根据对接成效,给予前5名双创载体、协同创新平台每家不超过20万元奖励,专项用于激励业务团队。 11.鼓励各级融担机构为区内科创企业提供准信用方式融资增信,对于担保费率不超过1%的业务,按照1%的年化担保费率对担保机构予以补贴,专项用于激励管理团队,每家担保机构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。 12.支持企业在主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、新三板等上市挂牌,在完成股份制改造、辅导备案、受理等环节,给予区级上市政策奖励。 13.对于承办政府组织的具有较高知名度、品牌化高端论坛等金融活动,经备案审核通过的,对实际发生的活动经费,按照每次70%最高50万元给予资助。 14.对入驻高新区的重点金融人才,经备案按照不超过个税地方留成给予人才补贴奖励,并在出入境、签证居留、办理工作许可、户籍办理、子女就学、医疗等很多方面享受更优惠的便利。 15.构建科技金融生态圈。鼓励内外资金融、类金融、金融服务等机构在高新区集聚发展,设立独立法人机构、分公司、营业部(结算中心)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、科技融资租赁公司、金融数据实验室等。根据机构对高新区企业支持、财力贡献等情况,按双向约束原则给予专项支持。发挥基金引导作用,以资本牵手项目,扶持科创企业发展壮大,给予专项政策支持。 |